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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还有继承权吗?
发表于 2012-06-15 13:13:32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在诉讼过程 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的,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当事人因案件终结而维持原来的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没有立下遗嘱,按法定继承的顺序,配偶是第一位的继承人,因此,可以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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