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网站首页
|
婚姻律师
|
律师见证
|
反家暴联盟
网站首页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诉讼
常见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文书
经典案例
离婚常识
外遇婚外情
协议离婚
房产分割
事实婚姻
遗产分割
涉外婚姻
未婚同居
诉讼导航
维权技巧
调查取证
赡养继承
点击最多
对方有外遇的证据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
子女的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夫妻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后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契约
起诉离婚的条件 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流程
离婚前的准备
随机推荐
遗产的范围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处罚的批复
男友同居分手时留欠条补偿精神损害10万,该欠条是否可兑现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夫或妻可以私自替配偶请律师代理诉讼吗?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胜诉证据
诉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止“分手暴力”
要不要找律师?
继承诉讼时效
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房产分割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分割
> 文章内容
婚前房产能约定为夫妻共有吗?
发表于 2012-06-06 21:01: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咨询:
我丈夫有一套婚前房产,后因他有出轨行为,他自愿将这套房产约定为与我共有,当时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但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样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谷会肖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但律师建议你,尽量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共有人的手续,这样也可以有效的防范你丈夫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
婚姻律师
|
律师团队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外遇婚外情
|
军人离婚
|
离婚常识
|
离婚债务
|
常见问题
|
财产分割
Copyright ? 2010-2088
京ICP备09050384号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13269109326 邮箱:guhuixiao@yingke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