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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能约定为夫妻共有吗?
发表于 2012-06-06 21:01:37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咨询: 
    我丈夫有一套婚前房产,后因他有出轨行为,他自愿将这套房产约定为与我共有,当时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书》,但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这样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谷会肖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但律师建议你,尽量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增加共有人的手续,这样也可以有效的防范你丈夫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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