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都认为夫妻为一体,可以互相替对方做任何决定。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讨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取得委托人的确认。”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夫妻发生矛盾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不能替对方做任何决定,更不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