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推荐
常见问题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文章内容
夫或妻可以私自替配偶请律师代理诉讼吗?
发表于 2012-06-09 19:11:30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大多数人都认为夫妻为一体,可以互相替对方做任何决定。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讨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取得委托人的确认。”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在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律师不得同时接受有利益冲突的他方当事人委托,为其办理法律事务”。

        夫妻发生矛盾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不能替对方做任何决定,更不能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事项。

婚姻律师 | 律师团队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外遇婚外情 | 军人离婚 | 离婚常识 | 离婚债务 | 常见问题 | 财产分割
Copyright ? 2010-2088 京ICP备09050384号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13269109326 邮箱:guhuixiao@yingke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