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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解除
发表于 2012-06-20 10:51:51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如果同居的男女双方均为结婚,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其中的一方直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是分割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法院应当受理。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因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以及夫妻间的忠实义务,属于被法律禁止的行为,因此,起诉请求解除这种同居关系的,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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