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推荐
诉讼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诉讼导航 > 文章内容
夫妻财产约定
发表于 2012-06-19 15:11:21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夫妻财产约定常见的有三种:婚前财产约定;婚内财产约定,夫妻忠诚协议。婚前财产约定的内容,可以包括婚内获得财产的归属,也可以就夫妻的忠诚做出惩罚性约定,其他两种约定也是如此,只要约定内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对立约当事具有约束力。
误区:1、未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就会变成共同财产。
2、婚前财产约定必须公证才有效。对于生活中的许多协议来说,公证其实意义不大,当然从资料的保管来说,公证机关作为一个资料保管单位还是不错的。
3、婚前财产约定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约定的功能其实表现在,一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特别是银行存款等动产,以免日后对婚前财产的范围产生争议;二是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在婚后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三是婚前财产约定可以对日后的家务劳动及各方亲属听应酬作出约定。
婚姻律师 | 律师团队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外遇婚外情 | 军人离婚 | 离婚常识 | 离婚债务 | 常见问题 | 财产分割
Copyright ? 2010-2088 京ICP备09050384号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13269109326 邮箱:guhuixiao@yingke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