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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并存时怎么办?
发表于 2012-06-15 14:27:38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法律行为,签订协议的双方都享有权利,同时都 负有义务,受扶养方在生前享有受扶养的权利,死后将自己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由扶养方继承;扶养方先履行义务,后享有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效力。在继承开始后,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才是遗嘱。遗嘱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公民也可以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两项权利并不抵触。

        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方先履行义务,后取得财产权利,因此在法律上要加强对扶养方取得财产权利的保护,但同时也要注意扶养人必须在被扶养人死亡后才能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在被扶养人没有死亡前,他无权行使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由扶养方继承的财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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