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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如何聘请国内的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发表于 2012-06-15 11:09:30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国外当事人若聘请国内律师代理离婚诉讼,需要将以下几份材料进行公证和认证后,寄交国内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1、 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2、 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 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 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书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转交法院,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达清楚对离婚的太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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