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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文书如何认证?
发表于 2012-06-15 11:05:25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对于国外婚姻登记证书,国内法院不能直接认定,需要经过相关的认证程序。 一、 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 1、 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2、 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公证的结婚注册证书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 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公证过的注册证书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进行认证; 4、 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成为向法院立案的依据。 二、香港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证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国内,作为立案证据。 三、澳门结婚证书的认证,直接委托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四、台湾地区注册证书的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作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当事人一方; 3、副本到后,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北京公证员协会做核证; 4、将核证过的公证书交至法院作为立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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