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中间流传着一种说法:“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吃亏”。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句话没有任何的依据,但是从实践来看,事实大多也是如此。一般现提出离婚的一方离婚心切,如果在财产分割方面不作出让步,另一方往往也不会爽快的同意协议解决,而法院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往往又不同意离婚,造成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得不在其他方面做出让步,以达到尽可能顺利离婚的目的。另一方面,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预收诉讼费用,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只收很少的立案费用50元左右,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要求原告按争议财产的一定比例预交诉讼费用。虽说任何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都必须预交诉讼费用,待诉讼结束后,法院一般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承担的原则决定起诉费用的承担。但原告的诉讼费用对于不太富裕的原告来说,可能也会成为一项经济负担。如果没有经济压力,谁先提离婚都是一样的,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