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在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前或者说是发生法律效力前撤销、变更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且形式内容不同时,首先确定每份遗嘱是否符合遗嘱的生效条件,然后再确定哪份遗嘱具有最后的执行力。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遗嘱的,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对公证遗嘱的修改,必须以公证的方式进行,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或者要求原公证处修改之前公证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