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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的认定
发表于 2012-06-09 18:14:54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它有两个特征:1、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2、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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