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推荐
军人离婚
当前位置:首页 > 军人离婚 > 文章内容
哪些军人婚姻受法律特殊保护?
发表于 2012-06-07 16:43:59 |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由于人民军队担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往往不能像普通家庭那样可以经常过着一家团圆的生活,因此,国家对军人的婚姻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
             法律规定,只有“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保护的军婚。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按照我国?兵役法?规定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官和士兵。由现役军人改任的文职干部,保留军籍的军队离休干部也按现役军人对待。
        可见,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在军事单位服务但不具有军籍的职工,都不算是“现役军人
婚姻律师 | 律师团队 | 在线咨询 | 关于我们 | 外遇婚外情 | 军人离婚 | 离婚常识 | 离婚债务 | 常见问题 | 财产分割
Copyright ? 2010-2088 京ICP备09050384号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电话:13269109326 邮箱:guhuixiao@yingkelawyer.com